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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24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境試驗方法:溫度試驗及濕熱試驗
近年來,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在各個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如航拍、物流配送、農業植保等。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無人機的性能和可靠性也越來越受到關注,其中溫度試驗是確保無人機在不同環境溫度下能夠正常工作的重要環節。
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的發展現狀十分迅猛,市場需求不斷增長。它們具有便攜、靈活、高效等優點,能夠完成許多傳統手段難以實現的任務。然而,在實際使用中,無人機可能會面臨各種極端溫度環境,因此需要進行嚴格的溫度試驗來驗證其耐受能力。
本文依據GB/T 38924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方法及HB 6167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等要求,對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的溫度試驗進行詳細講解。
依據GB/T38924的規定,民用輕小型無人機指起飛重量為0.25kg~150kg的多旋翼無人機、固定翼無人機及無人直升機;系統含飛行器和地面站。以下為詳細的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通常包含的部件及組件:
1. 飛行器:
l 機身:包括機架、外殼等,用于承載其他部件。
l 動力系統:通常包括電機、螺旋槳、電子調速器等,為無人機提供動力。
l 電池:為無人機的電子設備和動力系統提供能源。
l 控制系統:包括飛行控制器、傳感器(如陀螺儀、加速度計、磁力計、GPS等),用于控制無人機的飛行姿態和導航。
l 通信系統:用于無人機與地面站或遙控器之間的通信,包括射頻模塊、天線等。
l 云臺:用于安裝相機或其他載荷,保持其穩定。
l 相機或其他載荷:根據無人機的用途,可能搭載相機、攝像機、傳感器等設備。
2. 地面站:
l 遙控器:用于遠程控制無人機的飛行。
l 監控設備:如顯示屏、平板電腦等,用于顯示無人機的飛行狀態和圖像信息。
l 通信設備:與無人機進行通信,接收和發送指令。
3. 降落傘回收系統(可選):
l 降落傘:用于在無人機出現故障時減緩其下降速度。
l 彈射裝置:用于將降落傘彈出。
l 飛行終止系統:用于在必要時停止無人機的動力系統。
l 自主觸發系統:檢測無人機的故障并自動觸發降落傘的部署。
l 手動觸發裝置:由操作人員手動觸發降落傘的部署。
此外,無人機系統還可能包括一些其他的部件和組件,如充電器、螺旋槳保護罩、備用零件等。具體的部件和組件會根據無人機的型號、用途和配置而有所不同。
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的溫度試驗主要包括低溫試驗、高溫試驗和濕熱試驗,這些試驗都有相應的試驗標準。
低溫試驗包括低溫貯存試驗及低溫工作試驗,相關要求如下:
低溫貯存試驗條件:
試驗溫度:除另有規定外,按有關文件確定低溫貯存試驗溫度。若相關文件未規定,則根據設備預期使用的地域從表1中選取試驗溫度值。例如,寒帶地區為 - 45℃,溫帶地區為 - 30℃,熱帶地區不做規定。
試驗持續時間:受試設備達到溫度穩定后再保持 24h。
溫度變化率:除另有規定外,溫度變化速率≤3℃/min。
表 1 推薦的低溫貯存試驗溫度 單位為攝氏度
使用地域 | ||
寒帶 | 溫帶 | 熱帶 |
-45 | -30 | 0 |
低溫工作試驗條件:
試驗溫度:按有關文件確定低溫工作試驗溫度。若相關文件未規定,則根據設備種類及其使用的環境從表2和表3中選取試驗溫度值。例如,飛行器在寒帶、飛行高度1000m以下時,低溫工作試驗溫度為 - 30℃;在溫帶、飛行高度1000m - 3000m時,為 - 20℃;在熱帶、飛行高度3000m - 5000m時,為 10℃等。地面站在寒帶、艙外時,低溫工作試驗溫度為 - 30℃;在溫帶、艙內時,為 - 10℃等。
試驗持續時間:受試設備達到溫度穩定后繼續保持2h,然后按照設備性能標準進行功能/性能測試所需時間。
溫度變化率:同低溫貯存試驗。
表 2 飛行器低溫工作試驗溫度 單位為℃
飛行高度 | 使用地域 | ||
寒帶 | 溫帶 | 熱帶 | |
1000 m以下 | -30 | -10 | 0 |
1000 m~3000m | -30 | -20 | 0 |
3000 m~5000m | -40 | -30 | -10 |
5000 m以上 | -45 | -35 | -20 |
表 3 地面站低溫工作試驗溫度 單位為℃
使用環境 | 使用地域 | ||
寒帶 | 溫帶 | 熱帶 | |
艙內 | -10 | 0 | 0 |
艙外 | -30 | -20 | 0 |
高溫試驗同樣有對貯存及工作的試驗要求:
- 高溫貯存試驗條件:
試驗溫度:按有關文件確定高溫貯存試驗溫度。若相關文件未規定,則推薦高溫貯存溫度為 70℃。
試驗持續時間:受試設備達到溫度穩定后再保持3h。
溫度變化率:除另有規定外,溫度變化速率不大于 3℃/min。
- 高溫工作試驗條件:
試驗溫度:按有關文件確定高溫貯存試驗溫度。若相關文件未規定,則推薦飛行器和地面站的艙外部分高溫工作溫度為 55℃,地面站的艙內部分高溫工作溫度為 40℃。
試驗持續時間:受試設備達到溫度穩定后繼續保持2h,之后工作至少2h(或設備性能標準規定的Z長連續工作時間),并按照有關文件進行測試所需時間。
溫度變化率:同高溫貯存試驗。
濕熱試驗是來確定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耐受自然的或誘發的潮濕大氣的能力,相關的標準要求如下:
- 試驗條件及容差:對于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濕熱試驗條件及容差見表4。
試驗階段包括升溫階段(30℃→高溫溫度,±2℃,≥85%,2±0.25h)、高溫高濕階段(高溫溫度,±2℃,95%,±4%,≥6h)、降溫階段(高溫溫度→30℃,±2℃,≥85%,16±0.25h)。試驗周期數可以從1、2、4、6、8、10中選取,高溫溫度可以從40℃、45℃、50℃、55℃、60℃、65℃中選取,但不能超過受試設備的高溫暴露極值。
表 4 試驗條件及容差
序號 | 試驗階段 | 溫度 ℃ | 溫度容差 ℃ | 相對濕度 % | 相對濕度容差 % | 時間 h | 試驗周期* |
1 | 升溫階段 | 30→高溫溫度 | ±2 | ≥85 | — | 2±0.25 |
24 h為1個周期 |
2 | 高溫高濕階段 | 高溫溫度 | ±2 | 95 | 士4 | ≥6 | |
3 | 降溫階段 | 高溫溫度→30 | ±2 | ≥85 | 一 | 16±0.25 | |
試驗周期數可以從1、2、4、6、8、10中選取。 高溫溫度可以從40℃、45 ℃、50℃、55℃、60℃、65℃中選取,但不能超過受試設備的高溫暴露極值。 |
GB/T 38924及HB 6167都有對相關試驗用設備進行了明確要求。以下是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試驗設備。
高低溫試驗箱選型規格
型號 | B-T-107 | B-T-50 | B-T-120 | B-T-225 | B-T-504 | B-T-1000 |
工作室容積 | 20L | 50L | 120L | 225L | 504L | 1000L |
溫度范圍 | C型:-40~130℃ D型:-60~130℃ | A型:0~150℃ B型:-20~150℃ C型:-40~150℃ D型:-60~150℃ E型:-70~180℃ | ||||
升溫時間 | 1~5℃ | 1~20℃/min(線性/非線性 可選) | ||||
降溫時間 | 1~5℃ | 0.7~20℃/min(線性/非線性 可選) | ||||
溫度波動度 | ±0.5℃ | |||||
溫度均勻度 | ≤2.0℃ | |||||
溫度偏差 | ±1.0℃ | |||||
電源功耗 | AC:220V | AC:380V |
高低溫濕熱試驗箱(恒溫恒濕試驗箱)選型規格
型號 | B-TH-48 | B-TH-120 | B-TH-225 | B-TH-504 | B-T-1000 | |
工作室容積 | 48L | 120L | 225L | 504L | 1000L | |
溫度范圍 | A型:0~150℃ B型:-20~150℃ C型:-40~150℃ D型:-60~150℃ | |||||
/ | E型:-70~180℃ | |||||
濕度范圍 | 20%~98%RH(10%~98%RH非標可選) | |||||
升溫時間 | 1~5℃ | 1~20℃/min(線性/非線性 可選) | ||||
降溫時間 | 0.7~5℃ | 0.7~20℃/min(線性/非線性 可選) | ||||
溫度波動度 | ±0.5℃ | |||||
溫度均勻度 | ≤2.0℃ | |||||
溫/濕度偏差 | ±1.0℃/±3% | |||||
電源功耗 | AC:220V | AC:380V |
上海柏毅支持高低溫試驗箱/高低溫濕熱試驗箱(恒溫恒濕試驗箱)非標定制,包括試驗箱的試驗室容積,升降溫速率等。
上海柏毅試驗設備有限公司提供的高低溫試驗箱/高低溫濕熱試驗箱(恒溫恒濕試驗箱)性能穩定,可持續有效運行1000+小時,能夠為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的環境溫/濕度試驗提供可靠的保障,確保試驗的準確性和可重復性。